2018-12-19

每月一詞


文/陳則均


發生什麼事?

  亞太經濟合作(APEC)會議第三十屆部長級年會(APEC Ministerial Meeting,簡稱AMM)11月15日在巴布亞紐幾內亞首都莫士比港召開。亞太經濟合作(APEC)會議台灣代表團表示,將積極在APEC推動各項重要倡議及活動,也與各經濟體協商將臺灣4項重要倡議、6項建議文字納入「部長聯合聲明」。其中包含人力資源能力建構、協助中小企業國際化、虛實整合(Online to Offline)商業模式倡議、降低糧損;並就「APEC後2020願景」內容,以納入「以人為本」之精神、資通訊及數位創新、食品安全及能源議題,進行建議。而今(2018)年由於美國與中國在貿易、投資、一帶一路、亞太安全等議題無法達成共識,因此這也是會議首次在閉幕時沒有發表經濟領袖宣言(Leaders' Declarations)。


亞太經濟合作(Asia-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,簡稱APEC)

英文 [ˋeʃə pəˋsɪfɪk ͵ikəˋnɑmɪk ko͵ɑpəˋreʃən]

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是1989年由澳大利亞總理Robert Hawke倡議而成立的亞太區域主要經濟諮商論壇,希望藉由亞太地區各經濟體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的對話與協商,帶動該區域經濟成長與發展,成立時共有12 個創始成員(澳洲、汶萊、加拿大、印尼、日本、韓國、馬來西亞、紐西蘭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美國)。臺灣(以中華台北名義)、香港、中國於1991年加入;其後又有墨西哥、巴布亞紐幾內亞、智利、秘魯、俄羅斯和越南加入,目前共21個經濟體成員。

 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每年舉行一次「經濟領袖會議」(後多稱整個會議為亞太經合會),討論由「部長級會議(APEC Ministerial Meeting,簡稱AMM)」(於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)及「企業顧問委員會(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uncil,以下簡稱ABAC)」所提供的戰略建議,隨後通過「經濟領袖宣言(Leaders' Declarations)」公布達成的正式政策。1993年亞太經合會第一次召開領袖峰會,中國卻以1991年臺灣加入APEC前曾有諒解備忘錄(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)文件為由,反對臺灣總統與會。而在該年領袖峰會後,各方同意使用「西雅圖模式」,即臺灣最高領袖不參與APEC會議,而是指派經濟部門負責人參加,因此之後的會議都由總統指派領袖代表與會。

  亞太經合會主要討論區域內重要經貿問題,以及推動貿易暨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、經濟技術合作、農業技術合作、反貪及透明化、反恐、能源、林木盜採及貿易、衛生、人力資源發展、海洋及漁業、中小企業、電信及資訊、觀光及運輸等領域的合作。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2018年11月號324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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