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0-28

HTML5正在改變數位廣告模式!

由左至右依序為網路基因資訊技術總監顏圳男、橘子磨坊業務營運總監施婉妮、安索帕互動技術指導黃振斌、Yahoo亞太區廣告科技及廣告解決方案總監李凱樂、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常務理事/網路基因總經理施俊宇、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數位媒體組召集人/Pixnet營運長周守珍、米蘭營銷策劃科技長曾盈學、不來梅總經理張文健、不來梅業務副總監宣伯彥。

文/編輯部 攝/葉芳吟


召集單位: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(DMA)
召集人員:DMA常務理事暨網路基因總經理施俊宇
與談人員:網路基因資訊技術總監顏圳男
     橘子磨坊數位創意溝通業務營運總監施婉妮
     安索帕互動技術指導黃振斌
     Yahoo亞太區廣告科技及廣告解決方案總監李凱樂
     優像數位媒體科技營運長兼業務部副總周守珍
     米蘭營銷策劃科技長曾盈學
     不來梅總經理張文健
     不來梅業務副總監宣伯彥
時  間:2015年9月11日,下午2:00
地  點:網路基因股份有限公司

  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,Flash逐漸被各大網站屏除拋棄,由HTML5取而代之。Flash之所以逐漸被淘汰,除了在安全性上的漏洞,官方無法給出可行的解決方式之外,在使用上更是消耗大量的電腦處理資源,尤其是在Mobile first的數位趨勢下,對於智慧型手機使用者,更是耗損瀏覽時間,在科技業龍頭Google與Amazon決定棄用Flash之後,部分具影響力的網站也逐步跟進,在9月1日Google Chrome瀏覽器正式中止主動支援Flash網頁瀏覽後,首當其衝影響的就是Flash廣告投放,各大入口網站的廣告版位技術規格,也陸續從Flash修改為HTML5。


廣告產業的新挑戰

  有鑑於廣告業界的工作流程因此受到影響,臺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(DMA)在9月11日召開一次產業內的會談,召集DMA旗下會員,包含優像數位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痞客邦)、Yahoo奇摩、不來梅網路股份有限公司、米蘭營銷策劃股份有限公司、橘子磨坊數位創意溝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安索帕股份有限公司,以「動態多媒體廣告的世代交替」為討論主題。

  本次座談會召集人-DMA常務理事施俊宇提到,在網路廣告行銷的推進過程中,現在有了新的挑戰,各大媒體開始要求廣告版位要克服這個難題,而其中所衍伸的問題,希望能透過DMA的力量,讓整個產業能夠與客戶溝通,這一次的會談,邀請的皆是各家公司的業務及技術專長的主管,以下採用問答的方式作為紀錄。
  

施俊宇(簡稱施):在Flash轉換為HTML5的數位趨勢下,代理商應能感同身受,光是媒體製作到進稿就有了變動,而在創意及執行面上,對工作來說有什麼影響呢?

曾盈學(簡稱曾):改變很大。以前在Flash的時代,大家在乎光鮮亮麗的表現,但是在HTML5的時代,要做也是可以,但會有些問題,畢竟HTML5沒有像Flash一樣,有個完善的介面做動畫,尤其聲光效果的部分,在Flash都結合得很好,但HTML5必須從頭開始去做Coding,間接影響到創意部門在想創意時,盡量朝靜態發展,創意在這部分,受到很大的挑戰,不僅覺得綁手綁腳,與程式部門溝通的時間也增加,相較於與Flash製作,溝通的時間成本增加非常多。之前只要設計師獨力完成即可,現在所有動態跟互動的工作,都要設計師、創意跟工程師一起溝通。在這過度的期間,基本上還是只能先用Flash做開發,再進到HTML5去調整。

宣伯彥(簡稱宣):我們目前還是只能先使用Swiffy工具,將Flash轉換至HTML5。日前曾碰過一客戶,允許將素材轉換至HTML5,但「動態」的部分,仍希望不要被犧牲。我認為現在的重點落在「素材呈現的成效」,對消費者瀏覽的幫助是什麼?HTML5反而對消費者來說是好的,可以過濾掉一些無用的廣告跟訊息,但反而是客戶端,他們很習慣過去的那些CPC,要求他們一下子轉換,會有過跨不過去的部份。

施婉妮(簡稱妮):我認為這部分要分成兩塊,第一是人的部分,同仁開始對工作的熟悉度轉變。在前幾年聽到Flash消息時,我們就希望Flash設計師要去學HTML5,因此這個轉換成本當然增加。而關於廣告製作內容出來之後,工作上的職屬到底要如何分工?這也是我們內部目前正在調整的。所以不管是技術人才的培養,還是內部工作內容轉換的成本,都會是問題。第二部分是對客戶端,廣告客戶講求有進化科技的感覺,無法捨棄Flash的優點,所以我們現階段在做的還有與客戶的溝通及做教育訓練,要讓客戶知道正在發生的轉變。

黃振斌(簡稱黃):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工作時間拉長。像是剛才有提過的,目前我們在過渡期也是用Swiffy工具來協助轉檔,但有時候轉出來還是會發生一些問題,比方說字糊掉了,或是效果沒有出來等,要花很多時間去修,再反覆去嘗試。

周守珍(簡稱周):痞客邦大約在一兩年前,發現使用者開始大量使用手機時,就開始逐步轉型,所以我們在數位設計部裡就有前端的工程師,但這樣的轉換,在成本上的增加真的很高,因為在找尋數位的人才,就不會是過往要找的那群人,而數位設計部的前端工程師,目前就是專門做與客戶相關的廣告,或是站內Banner相關的廣告。當然HTML5其實是非常的吃資源,所以對於痞客邦這種流量大的網站來講,頻寬也會是很可怕的量,有相當的成本問題。雖然我們並沒有大量的需要直接面對廣告客戶,但在網站端所碰到的問題也還是一樣。數位的趨勢在轉變,事實上不只是我們跟代理商了解就好的事,廣告客戶也需要同步理解。


施:回過頭從數位代理商的執行角度來看,剛才Roger(李凱樂)有提到Yahoo奇摩有提供template尺寸讓人製作,有時候廣告客戶付製作template的價錢,但要求的創意超過這個價錢,在這樣的工具轉換之際,於技術層面上的執行是怎樣的呢?

顏圳男(簡稱顏):以公司目前實際製作的部分,像是經常碰到廣告客戶,他們因為企業內部的電腦問題,有時候是看不到網頁呈現的效果,必須用不同電腦測試,在與客戶說明的時間上,耗費很多。而製作部分,因為現在還算過渡期,廣告客戶大部分都還能接受用Flash轉換,所以目前還可以達到客戶想要的效果。但後續問題依然存在,工具確實會影響創意製作的形式,像是在各瀏覽器的表現上,客戶標準沒有變,但效果呈現上就會有差。

李凱樂(簡稱李):客戶的溝通很重要,以往廣告客戶要的、想做的都變很難,Flash的作法,設計人員們都很熟悉,廣告客戶也很習慣,現在面對HTML5,雖然有工具可以轉換,不過這只是暫時性的難處,因為當大家比較熟了之後,默契開始會好起來,目前我們可以做的是,建立廣告製作規範設定,清楚的讓廣告客戶知道。

周:Google Chrome自9月1日改版後,痞客邦就規劃了A、B兩種廣告規範版本給客戶選擇,一些特殊版位影響較大會是制式版的規範,大概會產生哪些問題,我們會先收集好,但在轉換的過程中,有些已經做了的內容,廣告客戶還沒有辦法這麼快的適應新規則,所以在上稿之後,我們會再協助客戶多做測試、轉檔。經過我們的調查,甚至還有些客戶在使用IE6瀏覽器,所以有很多種情況。

張文健(簡稱張):在客戶溝通這一點上,我認為就是代理商的責任,Flash轉換成HTML5,這是一個模式的轉換,但對客戶來說,他們對製作時間與製作成本有既定的印象,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告訴客戶這樣轉變之下的時間、技術、人力是怎樣的,相對的也無法把製作時間拉長以及得到合理的報酬。因此如果能透過第三方的力量,來讓廣告客戶知道製作難處,應該會更好。


施:這個變化會持續發生,就數位行銷角度來看,廣告客戶如何去面對不斷更新的新技術?當消費者腳步跑的比我們快的時候,這已經不是廣告客戶跟代理商的問題,而是牽扯到「是誰要看」。要如何給廣告客戶一些建議,來面對這些事情?

周:其實是要思考,當客戶端花了很多錢做一個廣告,到底是給誰看?不管是放在哪一個平台,它要面對的就是消費者,而當消費者使用趨勢在改變,為了廣告成效要好,它勢必要改變,痞客邦在兩年前就開始發現,流量在行動載具上變大,如果客戶端想要全面接觸消費者,那它所使用的模式就必須得改變。當然這是一條很長遠的路,因為客戶總是會認為,不管多少載具,該做的都要做,但如果我們不能提供一些數據證明給客戶看的話,這條路會很難達成。我知道很難,但還是要去做,不然客戶總是把錢花在很少人看,但卻又很貴的廣告上,這樣沒有意義。

曾:我覺得大部分客戶並不在意代理商用什麼樣的技術,甚至對於我們所使用的技術沒有強烈印象。像是大概在三、四年前,手機App開始發展時,幾乎每個客戶都說要做App,他們願意付錢,因為他們認為App就是趨勢,回過頭來,在HTML5這一塊,他們反而覺得沒有什麼,沒有第三方的聲音傳達,也許他們並不能理解為何要把錢花在這裡。


Flash與HTML5比較(表/DMA提供)

Flash
HTML5
檔案格式
.swf
.html
廣告格式
傳統網路多媒體標準格式,是建立各種多媒體內容的重要工具與平台。支援但不一定需要撰寫程式語言即可製作。
從標準HTML再進化的開放性網路技術,最新特色在於開始支援多種的多媒體格式,而且幾乎能夠跨越各種瀏覽器與裝置平台。
不需要下載外掛程式。
優點
廣告可呈現較豐富的互動特效,視覺效果較佳。
跨裝置平台相容,並支援各種多媒體格式。
缺點
瀏覽器需要安裝外掛程式才能正常呈現,而且多數行動裝置並不支援。
安全及穩定性都不佳。
廣告的特效豐富程度降低。
‧HTML5需要撰寫程式,會增加製作上的人力與時間開發。
‧IE瀏覽器需要9以上版本支援。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10月號290期:
單元:報導:HTML5正在改變數位廣告模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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