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12-03

每月一詞


文/陳則均


發生什麼事?

 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今年於11月24日舉行,將選出直轄市長、縣市長、直轄市議員、縣市議員、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、村里長、直轄市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,共9項選舉,因此又稱為「九合一選舉」。除了選舉之外,還有10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合併選舉。自2017年「公民投票法修正案」12月三讀通過,1月公布施行,大幅降低提案、連署及通過門檻,下修公投投票年齡至18歲,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,改由中選會或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。

公投(plebiscite/initiative/referendum)

  英文的referendum、plebiscite與initiative在中文翻譯都統稱為公民投票,然而依投票性質細分的話,plebiscite是「公民投票」,initiative則是「創制」,而referendum是「複決」。

  plebiscite是在國家有重大爭議政府無法做決定、或各機關間無法協調時,最後訴之於民意投票決定的方法,例如領土的變更;歷史上有名的plebiscite則是1934年希特勒為了獲得政權而舉辦的公民投票(雖然是公投,但為了獲得贊成票,政府對參與的選民進行大規模的恐嚇和多種作弊行為)。

  initiative則是對人民提案所進行的投票,瑞士就是世界各國最早實施人民創制權的國家。

  referendum是最接近我們現今提的公民投票,也就是針對政府的提案所進行的投票,是referendum、plebiscite與initiative三者中最普遍的一種。法國是最先實施公民投票的國家,於1793年舉行第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。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廢除也是1992年白人公民投票的結果。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2018年10月號323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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