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9-26

扭曲的數位廣告生態系 正在面臨改變!


文/編輯部

  網路及數位興起,發動了一場名為「改變」的浪潮。一路風風火火到現在,「改變」還是現在進行式,而且這改變的自身也不斷在改變當中。最明顯的一點是,網際網路演變成了全球最大的廣告媒體。從2014 到2017 年由實力媒體(Zenith Media)發佈的《全球30 大媒體主》(Top Thirty Global Media Owners) 報告顯示,全球最大媒體所有者Alphabet(Google 的控股公司) 繼持領先地位,光在2016 年,Google 跟 Facebook 就掌握了全球廣告預算的20%。


數位媒體的位移 建立八原則解決共業

  從廣告預算的位移看到了改變,早在多年前業界就已經在醞釀了。但是,全球媒體產業承受改變帶來的衝擊,並不是看見廣告預算的位移,而是要認清並接受「最大的廣告媒體已經不再是電視了!」

  說實話,就這一點而言,廣告客戶其實比代理商看得更清楚!為什麼呢?因為在迎接所有人從陌生到熟悉的數位浪潮上,廣告客戶是那個掏錢給所有人做實驗買經驗的投資者,或者可以說是先知、智者、苦主。

  讓我們先回看二十年前,在撥接時代的台灣,所謂的網路廣告,就是雅虎奇摩獨大的時光,買BANNER、買信箱廣告、買各種雅虎推出的廣告產品組合,其實也算是單純且美好的小時代。那個時候,廣告公司也還停留在寫三聯(或四聯式)工單的時代,創意最大的苦惱之一是爆K,這光景,第一代原生的數位廣告人一定能夠深深體會。

  跳過那些憶苦思甜,回到現在,數位媒體當道,行動廣告預算成長最多,而在台灣,廣告預算投放之處,幾乎就是Google、Facebook 二分天下,宛如二十年前的雅虎獨大光景。

  網路數位廣告成長得太快,因為消費者湧動得太快,從桌機到手機,從網際網路到行動網路,從單螢到多螢,改變不但快速且碎片化。從廣告客戶到代理商都是被推著走,被逼著要拼命追趕這些改變。而數位廣告機制也因著發展過於迅速,近乎放牛吃草並未得到良好的規範。所以當P&G 品牌長Marc Pritchard 開始嗆聲,對於數據透明公開化提出質疑之際,某種程度來說,也算是宣告了另一場改變的開始。

  今年五月,世界廣告主聯合會(World Federation of Advertisers,簡稱WFA)果然宣告了新版本的《全球媒體憲章》(Global Media Charter),提出了很明確的八大原則,希望透過代理商、技術公司、媒體平台聚集共識建立起共同協作框架,來解決過往累積的關於透明度、品牌安全、廣告詐欺、可見度等問題,或者該說是共業。

  這一切,也都是因為廣告預算位移到了數位,廣告客戶再也不想忍受,多年以來作網路廣告就是散彈打鳥,就算後來號稱精準,也得眼睜睜看著部分廣告預算浪費掉,而且還不知道浪費在哪裡,還有看不到效益評估數據,唯一最清楚的數據就是花掉的錢!現今最讓廣告客戶跳腳的,不外乎廣告數字造假、無效流量、自媒體KOL(Key Opinion Leader)灌流量欺騙,讓廣告客戶變得疑神疑鬼,不相信代理商也不相信媒體。

八大原則包括

一、對於廣告欺詐零容忍,並對於任何違規行為都必須補償 Zero tolerance to ad fraud with compensation for any breach。

二、嚴密的品牌安全保護措施Strict brand safety protection。

三、最低可見度交易調節Minimum viewability thresholds。

四、整個數位廣告供應鏈的透明度Transparency throughout the supply-chain。

五、要有最基本的公正第三方驗證和測量Third-party ver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as a minimum requirement。

六、解決「封閉平台/ 圍牆花園」問題Removal of ‘walled garden’ issues。

七、提高數據透明度的標準Improving standards with data transparency。

八、想辦法提升,不讓廣告破壞消費者瀏覽體驗,Take steps to improve the consumer experience。

  這八大項當中,有不少是針對技術問題,可以看出廣告客戶的期待,是主要能夠讓消費者愉快體驗的多贏思維。換言之,廣告客戶已經站在「消費者核心」,希望代理商跟媒體平台能好好協同合作,創造出跟過往大電視媒體時代的榮光。


媒體平台共創新力量 冀突破生態困境

  回到現實層面來看,這共存共榮的數位 ECO SYSTEM 的確是光明的共同方向及目標,然而,光是數據提供及彙整,就足以讓大家跌倒在第一個台階上。但這顯然阻擋不了廣告客戶想改變數位廣告生態系的決心,也因此牽動了各大代理商的呼應。在台灣,業界也已經邁開了知而行之的腳步了,促動廣代、媒代、數位代理商與媒體平台共同盤整創新的力量正在匯集當中,在這「逐消費者而變」的數位時代中,所有的改變,就讓我們正面視之。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2018年7月號320期:
報導:扭曲的數位廣告生態系 正在面臨改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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