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2-14

找回競價正義的程序化新技術

左起,Innity銷售總監王志揚、台灣總經理陳祺超。

文/詹致中 攝/劉芷吟

  雲講堂過去曾邀請到不同講者來分享程序化型行銷,會中一定會談到RTB即時競價模式,但你以為很公平、很公開的競價,其實並非如我們想像。這次Innity分享Header Biding技術讓RTB競價找回正義,以及這個新技術如何在全世界數位圈發酵。

  從網路搜尋可以觀察,國外從數年前就開始就有人在討論Header Biding這個技術。但在現場調查雲講堂100多位來賓,不少人來自代理商和媒體端,都還未曾聽過Header Biding,而東南亞新興市場已經擁抱多時。


東南亞數位市場奔速進化

  在談Header Biding技術前,Innity台灣總經理陳祺超不諱言表示,台灣廣告產業與技術都很成熟,在亞洲也受到不少專業人士肯定,但他加入Innity後才發現,原來台灣在數位廣告技術發展,並非比東南亞先進,甚至還有落後跡象,瓦解他以往驕傲。Innity從馬來西亞成立,在亞洲有13家分公司,陳祺超發現越南客戶,開始建立自己DMP(Data Management Platform)來強化自身數據管理與用戶分析。相較台灣品牌客戶大多採取技術和數據外包,東南亞經營者顯然早已轉化為企業核心能力來源,提高競爭優勢。他分享:「曾經有台灣代理商朋友跟我說,客戶一年花5,000萬,回頭問說買到誰?只知道是買Google和Facebook,但不知道具體買哪些受眾。」但有DMP就可以把數據完整歸納,甚至能從廣告反饋,發掘出原有行銷企劃之外的新族群,而不會被過往經驗侷限,無法拓展新客源。

  陳祺超早期從傳統媒體的業務入行,之後又轉到數位廣告產業,擁有完整的媒體行銷資歷。他觀察台灣在2013、2014年,有20、30家公司宣稱有RTB平台技術,廠商如雨後春筍冒出,但現在縮減不到10家。原因是原本能自動化購買廣告的神話破滅,效果不一定比手動好。陳祺超表示,RTB其實只是程序化行銷的序章,未來推出的技術或系統,並非能一網打盡所有優勢,一定有它的局限。以RTB為例,瀑布流模式來決定得標就是它的軟肋,「瀑布流方式很像綁標,這是RTB 1.0時代。客戶出比較高價也有可能買不到,因為是依照順序,而非價格高低。」舉例來說,若有5家參與競標,系統會依順序排序,即便第三家提出較高價格,系統依然是以順序第一位得標。另外,瀑布流也會導致規模小的聯播網賣出的價格不高,也間接造成媒體發行商的損失。從上述眾多因素,導致不少行銷從業人員告別自動化購買,又回到手工業時代,自己反而能準確掌控預算。


Header Biding突破大玩家壟斷RTB競價

  但RTB發展道路終究會走下去,因為更透明、去中心化的機制,對所有市場玩家更有利。所以因應RTB遊戲制度漏洞,Header Biding猶如駭客般出現,這個新機制由AppNexus大力推動,企圖聯合其他媒體供應方平台SSP (Supply Side Platform)和廣告交換平台ADX(Ad Exchange),改善現行機制和打破壟斷。Innity的銷售總監王志揚就談到,「沒有抗爭,哪來改變?」當大型新媒體和科技龍頭掌握媒體平台,持續一段時間就會有疲態,產生壟斷、市場封閉、單一化,而Header Biding來自於突破現況。」

  Header Biding技術發生背景,是因為傳統RTB採取瀑布式競價模式,就是按照時間順序,而非價格高低得標,因此最直接造成媒體發行商(Publisher)廣告價值被低估。再加上大部分的媒體使用Google的DFP(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s)來管理要賣出廣告,但市場一家獨大之下,廣告競標時會讓Google自家交易平台優先競價,而其他家ADX必須等到前者交易完成才能進入,導致媒體廣告價格有被賤賣可能性。


讓媒體發行商對接更多廣告交易平台

  王志揚進一步補充Header Biding技術細節,他提到Wrapper是一個放置指令容器,可以嵌入在媒體發行商(Publisher)網頁,指令是使用網頁程序語言JavaScript所寫的一連串程式碼。Header Biding為什麼稱做Header,是因為在網頁架構中,可以大致分成Head(網頁上方區域)和Body(網頁下方區域),當網頁執行時是依照由上而下順序進行,通常RTB是到Body區域才執行。而Header Biding就是在Head區塊嵌入程式碼,能提早在網頁Body區域運行如Google DFP之前,優先跟其他廣告聯播網、ADX串接,當收到競標價格後。網頁執行Body區域,也會收到Google DFP的價格。再去比對所有競價,且讓價高者得標。

  其實換個角度,Header Biding概念類似PMP(Private Marketplace)私有交易市場,不經過公開廣告交易平台(Ad Exchange),由廣告客戶和媒體自己私下完成交易。PMP可以確保廣告客戶買到優質版位,媒體也能讓自己版位不被賤價出售。在數位廣告市場中,占據相當龐大市場份額。而Header Biding這個程序化機制,讓媒體端掌握更多主導權,擴大廣告版位的變現來源,也讓自己價格能提升,而非長期受限於DFP壟斷。當然帶來缺點,是有可能拖慢網頁速度,讓使用者體驗降低。根據AppNexus的統計報告,使用Header Biding已經使用超過100個媒體發行商,而且增加10%收入。


沒有一統江湖的技術,新技術會不斷創生!

  最後陳祺超談到Header Biding可以數位廣告圈帶來什麼改變,他舉出3個方向:技術、透明和精準。因為沒有技術或平台能一統江湖,即便如Google DFP已經掌握全世界主要廣告流量,還是有其問題。所以技術會因市場需求不斷發展前進;數位網路世界本來就有去中心化、反壟斷特質,因此如Header Biding讓價格更透明的技術,就會冒出頭被更多人的接受,迫使壟斷者放棄獨佔利益;最後行銷廣告還是要回到精準。「數位跟傳統的差異就是有數據,可以對時間點給對的人看對的廣告,就是數位廣告核心。」陳祺超認為,未來除了Header Biding之外,一定還會有新技術出現,不斷衝撞市場。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2017年10月號312期:
單元:報導:找回競價正義的程序化新技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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