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6-05

David龔專欄--翻臉故事01


本文作者為David龔/廣告導演、創意、策略顧問、教授

(這是真實故事,為了保護當事人,人名、公司名已被替換)

  1998年,前8年我住倫敦,在巴黎、比利時之間拍片。強力吳當時是xxx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,剛廖源是他的文案。我回台灣不久後,強力吳問我有沒有興趣拍他們剛賣過的腳本。

當時腳本:
一名男子走在路上,褲子的後口袋開始出現一長條的帳單,搭配不斷刷卡付費的音效。這名男子完全不知道背後在發生什麼事。

idea想要表達的是:
當你信用卡被盜用時,旗花行銀會負擔所有的損失,在24小時內,補發新卡。


  當時我心裡想,台灣腳本還不錯啊!只不過從頭到都是旁白,太多沒人會記得的訊息(除了客戶自己),強力吳說:「很多東西都是業務或客戶要塞進去的,總之先拍出來再說。」原始腳本,需要3D才能呈現帳單從後口袋出現(Frame 4)但當時3D技術在台灣並不成熟,所以我對創意提出修改原因與方案。透過實拍能解決問題。

實拍的版本:
男子站在原地等人,轉頭四處張望、找朋友,男子身體同時在原地轉的過程,觀眾會看到帳單從他的褲子後口袋冒出來,用鏡頭特寫呈現。實際執行是買一個假人模型,從腰部切斷,把帳單機道具放在屁股的部位。穿上褲子,搭配一點真人的手與動作,就會跟真的一樣。然後帳單再一張一張出現......


  當初接這個案子的製作公司是頭狼,他們也蠻幫忙的,願意花錢請100多位臨時演員。我們在湯城百貨公司的入口拍攝,但進度與製作時間非常趕,兩整晚的拍攝、清晨收工、當天晚上就要看粗剪。客戶要求的上片版本是30秒。但是看粗剪時,我剪了兩個版本:40秒和30秒。(刪減比較不重要的鏡頭,從40到30)40秒的版本的第一個鏡頭是大場面、100多位臨演和探照燈畫面。但這個鏡頭在30秒版本被拿掉,我跟強力吳解釋:「其實我把最漂亮的鏡頭拿掉了,因為它沒有交代任何劇情。如果廣告只有30秒,還是要以故事為主,沒有時間浪費在沒有必要的鏡頭上。雖然當初是花很多錢、很多功夫拍出來的。」強力吳與剛廖源表示認同。

  沒想到,這時候廣告公司的製片Pxx強力反對:「我覺得那是最值錢的鏡頭,絕對不能拿掉!」我在國外20年的經驗,從沒碰過廣告公司製片權利比創意總監還大的狀況。當我還在想要如何修理Pxx的時候,他伸手拿走放在我面前的拍攝素材(剪接用的錄影帶),Pxx說:「我帶回公司自己剪」我手上拿著一杯茶,我當下的反應是:「先請你喝一杯茶」我直接把茶灑在他頭上 (不要亂聽謠言,茶是冷的!)落水雞被氣到說不出話來。強力吳搖頭嘆氣。剛廖源坐在旁邊看好戲。Pxx手指著我大喊:「你再也別想在台灣混了!」坐在剪接室外面的人,都伸頭靠近看裡面發生了什麼事。Pxx拿著錄影帶轉身離開,坐在門口的兩位助理的視線順著Pxx衝出大門,然後站起來轉向我拍手鼓掌。

  當晚,事情已經傳到各廣告公司了。隔天,我在xxx廣告公司和強力吳一起面對業務團隊看片,Pxx不在現場,已經換人,避免更多衝突。廣告公司業務強調,下午就要對客戶交片,我們看了另外兩個新版本,有一版從頭到尾都是旁白(原始與客戶同意的版本),另一版文字被刪掉一些,有配樂、需要買版權的。大家看了都認為有音樂的版本比較強,但業務堅持原始旁白的版本,因為客戶趕著上片,不希望延後上片時間。業務強調:「面對客戶
時只提原始版本,沒必要提有音樂的版本。」

  客戶方一共有3個主要人物,一位是代表台灣,另外兩位是亞洲區的主管。我照著xxx廣告公司的原始計畫進行交片,客戶看了非常滿意,會議很快就要結束了。我忍不住問客戶:「你們有沒有興趣看另一個版本?」客戶說:「Why not?」這時xxx業務部團隊的眼球同時快要從眼框跳出來,看向我──強力吳跟剛廖源的英文當時都太菜,聽不懂大家在說什麼,他們問我為什麼業務的眼球都彈出來了,我也沒時間回答。我把有音樂的版本播給客戶看,3名客戶看完後彼此討論,可以感覺他們喜歡有音樂、旁白比較少的版本。

  廣告公司的業務這時以攻為守,提醒客戶:「這音樂版權可能要花100萬,而且上片時間會來不及,因為可能要等1個月的時間才知道結果。」3名客戶又討論了一陣子,結論是,還是播原始旁白多的版本。我問:「為什麼?」客戶回答:「旁白很重要,萬一消費者去上廁所的話,最少可以聽到我們的廣告」我反應:「那你們應該做收音機廣告就好,不用花那麼多錢就能有同樣的效果。這是個好腳本,它能夠讓想上廁所的人憋尿多憋個30秒,他們會想把它看完。」其實多數客戶是有智慧的,但是有人必須提醒他們換個角度看事情,最後他們也同意我的說法。為了爭取音樂版權,把上片時間往後延。我得罪了一缸子的業務,也交了2個好朋友。這是我第一次在台灣拍片的經驗。

  這支廣告最後獲得4A年度最佳TVC,強力吳被業務小組指控10大罪狀,剛廖源開始口吃,至今還持續同一個問題。我3年內沒有再從xxx得到任何一個腳本,也再也沒碰上 Pxx了。







本文同步刊載於《廣告雜誌》2017年5月號307期:
單元:專欄:翻臉故事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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